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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市中医纪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延安市中医医院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3-11-15 11:51 浏览次数:

延市中医20234

关于印发《延安市中医医院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延安市中医医院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延安市中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328


延安市中医医院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全院科级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条 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带头移风易俗。要严格控制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第三条 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向医院党办报告,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附件1),由党办负责人审核后备案,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丧葬事宜应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办报告相应的内容,口头报告的,还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前,要采取书面、口头等方式作出廉政承诺,廉政承诺的内容包括:

(一)不分批次、多地点办理;

(二)不擅自改变宴请时间、地点,不超申报人数规模宴请;

(三)不亲自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四)不借机敛取财物,不搞变通收受礼品、礼金;

(五)不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帐等形式变相收受礼金或支付凭证;

(六)不动用公车,迎送车辆不超过6辆;

(七)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八)不在任何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丧葬事宜费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15天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如实报告办理情况,并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2),由纪委书记审核后,纪检监察室备案,办理情况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宴席规模和规格情况;

(二)邀请对象情况;

(三)收受礼金礼品的处理情况;

(四)有无超出事前报告范围的办理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办理情况报告有关事项不清楚、不完整的,纪检监察室应当要求报告人限期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附件2: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事后报告表

附件1: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姓名

科室职务

报告事宜

宴请时间

宴请地点

宴请人数

承诺

事项

1、不分批次、多地点办理;

2、不擅自改变宴请时间、地点,不超申报人数规模宴请;

3、不亲自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4、不借机敛取财物,不搞变通收受礼品、礼金;

5、不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帐等形式变相收受礼金或支付凭证;

6、不动用公车,迎送车辆不超过6辆;

7、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8、不在任何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丧葬事宜费用。

承诺人(签字):

情况

说明

党办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领导干部在事前填写此表,由本人向党办报告。

2、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3、此表一式2份,党办、申报人各留一份。

附件2: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事后报告表

姓 名

科室

职务

报告事宜

宴请地点

宴请时间

宴请桌数

规格(含烟、酒水)

元/桌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事后15日内填写此表,由本人向纪检监察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