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安分院(延安市中医医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回收的麻精药品空安瓿进行了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延安分院院长郭莉,副院长姜宇现场全程指导并监督空安瓿销毁工作,医务部、药品管理科、总务科、保卫科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对照申报销毁“麻精”药品清单,对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以集中捣碎空安瓿的方式全部进行了销毁。随后按照医院损伤性废物管理流程对销毁后的残渣进行了规范化处置,整个过程进行了影像和签字备案记录。
副院长姜宇对药品管理科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同时希望药品管理科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大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工作制度,确保麻精药品采购、领用、发放、报损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做到特殊药品用药规范、安全、有效。
院长郭莉指出,麻醉、精神药品属于国家特殊管理药品,被赋予“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合理使用可以治病救人,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将会危害人民健康。她表示,定期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的空安瓿进行集中销毁意义重大,要持续、不间断开展麻精药品使用检查、回收和销毁,落实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主体责任,细化麻精药品全流程各环节管理,持续强化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坚决杜绝这类药品回收物被随意丢弃或者流入非法渠道,扎实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