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建设最具特色的是各级参议会、各级政府的人员组成均实行 “三三制”,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
1940年3月6日,“三三制”原则在党内被首次正式提出。1941年11月6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严格按照“三三制”原则选举产生了边区参议会和边区政府组成人员。林伯渠当选为边区政府主席,党外人士李鼎铭当选为副主席。
在选举的18位边区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有7人,超过三分之一,徐特立申请退出,由非党人士白文焕递补,体现了共产党实行“三三制”原则的诚意和决心。
与这种体制相配套的就是代表产生的办法。由于边区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基层选举中,群众不可能通过画票的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候选人,因此,结合当地实际、简便易行的投票方式就产生了,群众把它形象地称为“投豆”选举。
简单来说,“投豆”选举就是在被选举人的背后放一个碗,群众信任哪个人,就把豆放在那个人背后的碗里面,最后按照碗里豆的多少来决定谁当选。“投豆”选举这种看似简单但是政治含义十分深远的选举方式,使广大贫苦民众能够选举出他们信得过的人来组成基层政权。
当年老百姓的歌谣唱得好:“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做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投豆”选举和“三三制”原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保障了边区群众能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理念。
从“投豆”选举和“三三制”原则可以看出,高度重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当年群众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却发明了投豆、烧洞等选举办法,所以千万不能小看群众,现在更应该把这个优良传统传承发扬下去,继续走群众路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职,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同时,群众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植根人民,紧紧依靠群众支持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汲取力量、体现价值。